各相关单位:
我校名师传承研究工程第二阶段建设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准予实施。名师传承第二阶段建设将立足于提升、加强、新增三个层次,从教育教学、人文素养、学术发展三个层面加以建设和引导。请各相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甄别遴选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 第一阶段立项的名师工作室、研究室在征求名师和传承人意见的基础上,明确第一传承人人选,组成传承人团队,填写第二阶段建设任务书后上报;
2. 第二阶段新增名师工作室(仅限符合条件的大学终身教授)明确第一传承人人选,组成传承人团队,填写第二阶段建设任务书后上报;
3. 第二阶段新增名师研究室,请各单位按照“名师工程名师增补条件”自行遴选,明确第一传承人人选,组成传承人团队,填写第二阶段建设任务书后上报;同时需递交代表性教育教学论文复印件,代表性学术思想论文复印件,教材主审、主编、副主编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4. 新增名师研究室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实行“好中选优”的遴选原则,由学科办会同教务处组织评审后立项。
5. 请各单位组织好相关材料,于2009.6.24日中午前将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各一份报学科办,学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51322045
附件一:上海中医药大学名师传承研究工程第二阶段建设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建设实施方案.doc
附件二:名师传承研究工程(第二阶段)建设任务书名师传承研究工程任务书.doc
附件三:名师工程增补名师条件名师工程增补名师条件(办公会审).doc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