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肾疾病病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中医药大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试行草案)

发布:2009-03-20 浏览次数:10
 

肝肾疾病病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基金主要由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对本实验室的拨款支持。开放基金按照“流动、开放、竞争、联合、创新”的原则,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先发展领域培育优秀项目设立。开放基金用于吸引和资助国内外优秀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来实验室开展肝肾疾病病证的研究,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

一、申请人资格及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国内外科研医疗机构或高等院校(含本校)的科研人员、教师及博士后人员等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人须能独立开展实验并完成课题。

3.申请人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在读研究生和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4.申请人申报的课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签章。

二、申请要求

(一)主要资助方向

本实验室优先资助下列研究领域的课题申请:

1、基于中医证候病机的肝肾疾病治法理论与方药的生物学基础研究

1.1基于器官纤维化 “正虚血瘀”的基本证候病机,开展有效治法及代表方药防治肝、肾纤维化的作用机制及其补虚与化瘀方药配伍特点等比较研究

1.2 基于肝硬化证候病机及“方--证”研究思路,进行不同功效方剂干预肝硬化的病理学基础研究

1.3 活血化瘀中药有效组分抗纤维化作用机制的研究

1.4中医药调控机体免疫功能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作用机制的研究

1.5 中医药防治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的机理研究

1.6 中药复方作用机理的药动学研究

2、中医防治肝肾疾病 “病证相关”的临床基础及方法学研究

2.1 中医四诊信息规范化采集方法研究

2.2 中医“证候”临床信息数据挖掘和归纳分析技术研究和应用

2.3 中医临床“病证结合”疗效评价技术的示范研究

2.4 慢性肾功能衰竭肾阳虚证尿代谢组学的特征研究

(二)           鼓励跨学科申报内容与肝肾疾病病证密切相关的研究课题。

(三)           实验室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与肝肾疾病病证相关的科学研究。

(四)           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如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

三、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应根据《肝肾疾病病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中医药大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按规定格式填写肝肾疾病病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中医药大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一起在指定时间内寄送到本实验室。实验室常年接受申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528号,邮编:201203 E-mailkllkd@shutcm.edu.cn

2.       实验室每年公布1次《肝肾疾病病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中医药大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自公布之日开始受理开放课题申请。对每项申请由实验室聘请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同行专家3位进行评审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经实验室主任或学术委员会主任综合评审意见后,审定符合基金资助条件的开放课题,根据实验室财政情况批准课题的资助金额,作出资助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    开放课题可分为由客座人员完全自带经费、自带为主和实验室部分资助、实验室资助3种形式,采取何种形式由实验室与客座人员单位协商确定。对国内外自带课题及经费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的科学家将给予重点支持,本室可提供各种方便和优惠条件。资助额度为一般课题2.0万元/项,重点课题5.0-10.0万元/项。肝肾疾病病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对2万元以内(含2万元)的开放基金自选资助项目具有决定权;对于5万元以上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需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审定(会议评审或函评),建议立项课题和资助强度,确立合作方式,并依照具体情况签订合作项目协议。

四、开放课题审批、立项与管理

1.       实验室有权对开放课题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基金申请书不予报送学术委员会。

2.       实验室聘请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以会议或函评方式对基金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       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被批准立项后,将在重点实验室设立相应经费帐户,实行课题单独核算。资助课题管理按《肝肾疾病病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中医药大学)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实验室相关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