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9月17日)
来源:科技部日期:2021-09-24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一、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刘艳为通讯作者、高刻及苏珍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Anti-proliferationandanti-metastaticeffectsofsevofluraneonhumanosteosarcomaU2OSandSaos-2cells”,经查,系刘艳伪造数据、高刻及苏珍不当署名。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取消刘艳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延缓聘任职称2年,对刘艳给予警告处分,并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2.取消高刻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2年,延缓聘任职称1年;3.取消苏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2年,延缓聘任职称1年。(通报链接:https://www.hasyy.cn/content/contentDetail?contentId=10446menuId=32)二、江苏省南通市中医院喻海忠为通讯作者、南通市肿瘤医院肖春红为第一作者,发表于《ImmunopharmacologyandImmunoto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