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策部署,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项目支持我校科研人员基于研究志趣,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科技发展基金冷门绝学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在具有中医药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领域培养“冷门绝学”接班人,确保有人做、有传承。鼓励科研人员甘于坐“冷板凳”,潜心科研工作,积极培育“从0到1”原创性成果。
二、申报要求
各类项目择优资助。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年龄要求:申请人当年45周岁以下(1978.1.1后出生)。
(二)资格及限项要求:
1.项目申请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课题研究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作为第一负责人已有科研项目(局级及以上)在研的人员;
(2)作为第一负责人已获得各类启动经费的人员。
3.项目执行期不得再申报校级相关课题。
(三)科研诚信要求:
申请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遵守科研诚信要求,杜绝科研失信行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项目经费及执行期限
(1)执行期限:2023.06—2027.05
(2)项目经费:10万元/项。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申请书》,由科管统一提交申报材料至科技处321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具体包括:
(1)《申请书》(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齐全);
(2)《上海中医药大学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签字盖章齐全);
(3)《各部门申报排序汇总表》(科管填报,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3.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8日(周四)下午2:00,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柴琼 唐宁
联系电话:51322012
联系邮箱:kyctcm@vip.sina.com
附件-2023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科技发展基金冷门绝学专项申报.rar
科技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