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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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2021-07-20 浏览次数:657

各二级部门、附属医院: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单位)应在校(单位)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我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我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曙光计划”项目由二级部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部门于8月2日(周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汇总表1份及相关电子版送交科技处,各申请人同时应准备答辩PPT一份。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张越 51322042                      
周文超51322043
人文社科类、思想政治类:柴琼51322042     丁  宁5132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