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暂定)

发布:2008-03-10 浏览次数:978
 

学科建设的各项任务最终必须落实到学科点,学科带头人对本学科的领导和管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落实校第六届三次党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建议》的决议,决定试行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学校与学科带头人建立岗位责任合同,明确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责任和权利。

一、     学科带头人的责、权、利:

    学科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学科带头人全权负责整个学科的各项事务。

(一)           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责任:

    1.决定和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确定学科建设目标和重大科研项目。

    2. 学科带头人必需组织成立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以5人为宜,其中外单位人选需占五分之三并担任主委。学科的学术委员会起协助学科带头人把握学术动态、研究方向等作用。

    3. 学科带头人每年必须向校学科建设学术委员会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接受对整个学科的评估和检查。

    4. 着力建设好本学科的专业人才的队伍,培养好学科接班人,建立合理的学术梯队,并培养高质量的博士生、高级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博士后人才。接受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术梯队、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督察和指导。

    5. 接受校财务、设备部门对学科建设经费、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

    6. 把握全局观念,积极发挥重点学科建设效益的辐射作用,并负责学科其他对校内外的开放工作。

(二)           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权力:

    1学科带头人为建立和发展本学科,有权招聘、升降或解聘本学科成员;对本学科研究生招生数予以把关、审核,并向学校提出建议。

2. 在外事部门的指导下,疏通和开辟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渠道;通过各种渠道为学科建设筹措必要的经费,并有权支配所筹措的经费。

3.学科带头人有权支配筹措的资金,并可根据实绩进行学科内部的收益提成或分配。

    4.在本学科的经费总盘里,有权决定本学科经费的使用及仪器设备、办公用品、药品试剂、消耗物品等的采购添置。

(三)           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利益:

    1.学科带头人在现行岗薪制工资制度中,享受教授一级的工资待遇。(或作为“关键岗位”倾斜,上浮1-2级工资。)

2.学科带头人每月至少获得500元以上的业务津贴。

3.在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学科带头人可优先获得购房权?

4.对于学科在教学、科研、医疗、人才培养等方面获市级以上奖励的,学校再给与11的加倍奖励,配套奖励原则上奖给学科带头人予以分配。

二、     完善学科带头人的选拔:

校人事部门会同科研、教务、医管等部门,制定出一整套较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

(一)           选拔的原则:

1.        公平原则。

2.        公开原则。

3.        公正原则。

(二)           选拔的标准:

  Ⅰ、基本条件:

1.        年龄:一般为55岁以下(院士、全国各中医药学术团体、二级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除外)。

2.        资质:正高职称,博士生导师,本学科青年教研人员导师。

3.        学术兼职:全国二级学会的委员,达到国内领先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是全国一级学会的理事或二级学会以上的常务理事或负责人之一。

4.        知名度:国内该学科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Ⅱ、道德品质与职业素养:

1.热爱中医事业,既要继承几千年来传统医学的精髓,又要不断开拓创新,对中医的现代化充满信心。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其中包括为人师表的师德,护伤爱伤的医德,及严谨求实的科研道德。

    3.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良好的学风及团结向上的团队精神,忠于职守,愿意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奉献在自己的岗位上。

  Ⅲ、专业水平:

1.        教学方面:

1)、能承担本科教学至少两门课程的授课任务,能承担研究生专业课程的开设。每年能完成140学时的岗位所规定时数的教学工作量。

2)、担任一门以上教材(正式出版)的主编或副主编。

3)、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获得过局、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4)、能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中去,并在近三年全国性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

2.        科研方面:

    1)、近三年来,主持承担的和目前在研的国家级自然科学、教育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

2)、近三年,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5次以上,在大会上交流论文并取得良好反响。

3)、近三年来,取得国家科技进步、国家发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获取的部、市级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或人文社会科学奖(二等以上)1项以上。

4)、近三年来,能在国家核心期刊杂志发表相关的学术论文、论著10篇以上,平均年度被SCIEIISTP收录论文1篇,能有专著出版。

3.        临床方面:

1)、在某一种或几种疾病领域,能发扬中医特色,具有确凿的临床疗效。

2)、在更新诊疗技术方面,能有创新思维,并能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广。

3)、在扩展医疗市场方面,近几年来能研制出新药推向市场。

4)、能主持临床实验室的研究工作。

5)、担任一门以上临床学科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

  Ⅳ、知识结构:

    1. 在本专业基础上,由其他学科的学习、进修经历,科研工作中具有多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

    2.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阅读外文专业书刊,能用外语发表专业论文,或有译文、译著。

    3.熟悉计算机的网络系统,能独立上网查询专业资料。

  Ⅴ、科研思维能力:

    1.对本学科有相当的工作经历,有明确、集中、稳定的研究方向,对学科今后的发展具有预见性。

    2.能把握本学科前沿动态及特色和优势,能为保持或取得国内同类学科领先地位而主持学科发展方向。

    3.在研究的思路、课题、发表的论文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视角,能独树一帜,发表自己的见解,并获得国内同行的认可。

    4.对学科的梯队建设、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提有切合本学科实际的思路和措施。

  Ⅵ、组织管理能力: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本学科中能团结协作,使学科中的不同研究方向均能出成果。

    2.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能依靠自身的知名度争取到各类课题、项目、经费、奖项,在国内同类学科中保持领先。

    3.学科中的运行机制健全,能使学科中的各类人员发挥各自特长。

(三)           选拔的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按学科由各二级学院(所、院、部门)在征求教师和研究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并推荐。

    3.以打擂台的方式进行竞争,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

    4.校学术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5.审批通过的学科带头人由校长颁发证书,并与学校签定“学科责任合同书”。

    6.学科带头人每三年选拔一次。

三、     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

(一)           考核周期:每年由学校各相关部门对学科带头人考核一次。

(二)           考核原则:

    1.求实原则。

    2.重绩原则。

    3.上下结合原则:二级学院(院、所、部)考核与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相结合。

(三)           考核方法:

    1.自评:学科带头人每年向校学术委员会书面汇报一年来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并接受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的提问。

    2.专家考评:专家根据学科带头人在汇报中提供的信息和自己了解的情况,按照学校制定的考核标准,逐项评定等级打分。

    3.校学科领导小组审定、汇总、归档。

(四)           考核指标:

    参照“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中学科带头人考核部分。

(五)           考核后的处理:

    1.考核情况应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学科带头人,既肯定成绩,又提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于目标定得过高或过低的带头人,应指导他们及时修正目标。

    2.对于考核优秀的学科带头人给与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应当作榜样进行宣传。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应给于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又不能提出正当理由者,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讨论(本人可以提出申诉)后,学校有权解除其职务,重新选拔聘任学科带头人。

四、     强化学科带头人的管理:

1.学科带头人由校人事处按人建档,跟踪管理。

    2.各二级学院、部门、院、所负责学科带头人的日常管理。

    3. 教务处、科研处、医管处等有关职能处室必须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的目标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予以指导。